根據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《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》《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》規定:凡2018年12月31日前,在我轄區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(已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除外),均應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2018年度年度報告。
根據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實施“多報合一”改革的公告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),在海關注冊登記或者備案的報關單位(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、報關企業)、加工生產企業(含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)和減免稅進口貨物處于監管年限內的企業(以下統稱“海關管理企業”),自2017年度起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報。2018年度海關管理企業“多報合一”年報時間統一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
企業及其分支機構、農民專業合作社,以及選擇公示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,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湖北)(http://hb.gsxt.gov.cn或http://xygs.egs.gov.cn),點擊“企業信息填報”菜單填報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。網上填報采取聯絡員身份驗證登錄,首次填報前請進行聯絡員注冊,如需更換聯絡員可進行聯絡員變更。選擇紙質年報的個體工商戶,應下載或領取《年度報告表》,填寫后到猇亭工商分局或猇亭區行政服務中心商事登記窗口提交。
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報,是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,是信用監管和社會共治的前提基礎。廣大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如實填報年度報告信息,對其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。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,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,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湖北)公示,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。
未按規定報送海關年報事項的企業,海關將其列入信用信息異常企業名錄并向社會公示;補報年報后,海關將其移出信用信息異常企業名錄。
今年是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實施第六年,2016年7月因未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尚未移出的企業,將在今年7月因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期滿三年”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(黑名單),受到更加嚴厲約束和懲戒。在此,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報情形的企業,抓緊補報年報,以免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。
年報咨詢電話:0717-6512315;0717-6514242